今天是:
请选择风格

广艺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广艺要闻

喜报:我院荣获“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5日 点击数: 图片:
  • 打印文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第十二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决定”(桂文明【200911号),我院荣获“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文件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推动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字号:   打印文章